联系我们
山东玖卓财务服务公司
手 机 : 18678300031
联系人:李经理
网址:www.sdjzcw.cn
邮箱:lwl7111@163.com
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97号天泰山大E号B座9楼902室
更新时间:2021-10-17 文章来源:www.sdjzcw.cn 文章作者:济南代理记账 点击数:2096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2021年第5号)规定,自2021年4月1日起,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